群之众力恒之法治
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长三角综合性精品法律服务机构。 60+ 专业律师团队,杭州、黄山、合肥五地联动, 为您提供刑事辩护、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全方位法律服务。
为什么选择群恒
以专业公信力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专业团队
60+ 资深律师,平均执业年限超过 10 年
经验丰富
19年行业经验,累计服务超过 1000 名客户
诚信服务
收费透明,按阶段收费,无隐形费用
全程跟进
案件进度在线查询,律师全程跟进
快速响应
24 小时内响应,紧急案件即时处理
咨询跟踪
支付首次咨询费用,全程讲解
执业理念与方法论
群恒律所坚持"群之众力,恒之法治"的执业理念,以专业公信力为核心,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专业深耕
团队细分职务类刑事辩护、食药环知识产权垂直赛道,律师固定深耕细分业务领域
案例研究
自建内部类案数据库,对杭州本地判例、浙江高院裁判规则持续复盘,办案参考真实本土裁判口径
客户导向
不只输出法律条文,结合客户商业目标设计诉讼与非诉整体方案
风险防控
优先前置合规方案,兼顾事后诉讼维权,形成事前防控‑事中代理‑事后复盘全流程服务
"法律服务的本质是解决真实纠纷,用精细化办案思路平衡法律风险与客户诉求。"
程达群
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核心律师团队
资深律师领衔,专业分工明确,为您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精选案例
数千起成功案例积累,用专业实力赢得客户信赖
【群恒成功案例】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检察院建议实刑,精准辩护终获缓刑
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漏罪,是刑事案件中极为棘手的局面——不仅要撤销原判缓刑,还要将前罪与漏罪数罪并罚,检察院更明确建议判处实刑。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王义虎律师办理的本案,就处在这样的绝境:被告人陈某某 2021 年的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仅 3952 元,却在 2024 年因另案被判缓刑后被发现,公安机关不予取保,检察院建议实刑收监。面对「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的司法惯性,王义虎律师从「记忆遗忘不等于不坦白」「全额退赔获谅解」「三名未成年子女需母亲照料」三个维度展开系统辩护,最终成功说服法院对陈某某再次适用缓刑,避免了实刑收监、家庭破碎的结局。
查看详情【群恒成功案例】杭州余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程达群、林玲律师全程代理,穷尽辩护路径争取从轻处罚
审理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3) 浙 0110 刑初 221 号 承办律师: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 程达群律师、林玲律师 委托阶段:一审全程辩护 当事人陈某,2020 年起伙同他人上线运营某黄金投资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假借投资黄金、开设金店名义,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线下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后续当事人等人成立杭州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吸资业务,当事人担任公司运营总裁,全面负责市场运营、对接投资人等核心工作。 经司法审计,本案累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达 6800 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至少 1000 万元。2022 年 8 月当事人在外地被公安机关抓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认定犯罪数额巨大,法定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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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26〕6 号《解释(二)》第八条深度解读:非公职务犯罪统一量刑标准与浙江刑辩实务适用
2026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 号,下称《解释(二)》)第八条,彻底终结非公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贪贿犯罪长期并存的数额 “双轨制”,将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挪用资金四类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统一参照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罪执行,实现公私市场主体产权刑事保护规则一体化。 本文综合孙国祥、叶良芳、韩轶等五篇以上学界原创研究、全国多地检法实务解读及浙江本地刑辩实务经验,梳理非公职务犯罪量刑标准沿革、第八条规范内涵、理论争议、司法适用难点,并结合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程达群主任团队近二十年涉企职务犯罪辩护实践,剖析新规之下民营企业刑事风险变化、辩护路径转型与企业合规完善方案,为长三角非公企业、刑辩从业者提供规范适用与风险防控双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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