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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准予取保候审精选案例

【群恒成功案例】帮信罪侦查阶段不予批捕,成功取保!

案件简介

2022年,王某认识了小李,小李自称是做大生意的,手里有很多项目,需要借王某的信用卡来流转资金,王某想着刚好可以借此提高信用卡额度,便将4张信用卡给了小李,小李给了王某2000元感谢费。事实上,小李用王某的信用卡流转的资金是诈骗来的赃款,款额近200万元。王某的信用卡很快就因出现异常而被冻结。A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义对王某立案侦查,但其仅供述了自己出借一张信用卡的犯罪事实,A地检察院对其不起诉。B地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王某的未供述的犯罪事实,并准备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名义对王某立案侦查,但王某此时在香港,因害怕不予配合B地公安机关的调查,B地公安机关遂将其挂为网逃,后王某在入境时被抓获。

辩护/代理策略

我所刑事辩护团队王义虎律师在接到王某家属委托后,及时与王某会见了解具体案情,并制定了专业取保方案。 首先,王某主观上无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故意,主观恶性极小。 其次,王某涉案行为中仅提供银行账户协助流转资金,未参与诈骗罪的组织、策划、实施等核心环节,未直接与被害人接触,未获取高额非法利益。 然后,王某在被抓捕后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且彻底。经王义虎律师仔细调查发现,B地公安机关侦查时,王某是在香港照顾父母,并非故意潜逃至香港。 最后,在王义虎律师的协助下,王某及其家属积极与本案受害人沟通协商,取得了受害人的充分谅解。

主办律师

王义虎

专职律师

注:本案已做脱敏处理,个案情况不同,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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